提案对行驶时间没有限制
华盛顿—商用汽车的驾驶员,包括纺织服务公司所使用的车队,将继续被限制为在14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最多行驶11小时,在此之后,他们必须至少下班10小时。在《联邦公报》中发布了新的《临时最终规则》。
根据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的数据,自2003年首次实施11小时驾驶限制以来,一直保持安全等级,之后制定了临时规则。
该提议还允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在驾驶员连续至少下班34个小时后重新开始每周上班时间限制的计算。
FMCSA管理员John H. Hill说:“该建议保留了服务时间限制,通过确保驾驶员休息和准备工作来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 “数据清楚地表明,这些规则将继续保护驾驶员,使我们的道路更安全并保持经济发展。”
希尔说,该机构还正在努力完善拟议的规则,该规则将要求违反严重或重复服务时间的驾驶员和卡车运输公司使用电子车载记录仪跟踪服务时间。
对IFR(72 FR 71247)的公开评论应在2月15日之前提交。您可以访问 www.regulations.gov 并搜索“司机服务时间”,以了解如何提交评论。